今年以来,山东省潍坊市以人才扶贫为抓手,创新脱贫攻坚人才评价发现、培养开发、跟踪扶持、动态管理等工作保障机制,制定下发了《潍坊市脱贫攻坚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充分发挥人才在脱贫攻坚中的引领作用,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了有力支撑。
着眼脱贫需求,制定选才标准。该市坚持面向基层一线,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群众和社会公认,有扶持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创业脱贫项目的非公职人员中,推荐评选“脱贫攻坚优秀人才”。重点抓好四类人才的选拔,即在发展高端优质农业、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方面,形成较大生产规模,品牌效益好的人才;在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研制、开发、推广、应用等方面贡献突出的人才;在带领群众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农村经营管理人员、农村经纪人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掌握一技之长,技艺精湛,在全市同行业技术领先水平的农村技能人才或文体艺术类人才。特别是将吸纳、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创业脱贫达到5户以上(不包括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带动脱贫的贫困户)作为参评的必备条件,通过精准选定项目带头人实现靶向扶贫。
严把遴选程序,确保人选质量。坚持公开透明、优中选优,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由县级扶贫部门负责组织脱贫攻坚产业致富带头人的宣传发动、申报和资格审查,采取个人自荐、同行举荐、扶贫部门和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项目实施地推荐等方式进行报名;申请人根据每年评审通知向县级扶贫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县级扶贫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当地执纪执法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初选名单,上报市级扶贫部门。市扶贫开发办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推荐上报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市扶贫办会同组织、财政、农业部门依据评审意见,研究审定人选名单,在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联合发文公布。
落实支持政策,促进作用发挥。根据《办法》,由市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对获评人才授予“潍坊市脱贫攻坚优秀人才”荣誉称号,在新闻媒体上对优秀人才事迹进行宣传,使评选表彰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给予每人1至3万元一次性奖励,激励调动脱贫攻坚的热情。加强对扶贫攻坚优秀人才的培养,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活动。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市培养150名左右掌握现代农业技术、善于经营管理、熟悉技能服务,能够示范、引领、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优秀人才队伍,成为脱贫攻坚的一支“尖兵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