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重庆市女性人才队伍建设,11月16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重庆市女性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确定了重庆市女性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工作措施以及组织实施,明确指出了在2020年以前,确保区县以上四大班子中分别要有1名以上女干部等要求。
《意见》中所指的女性人才包括女性党政人才、女性经营管理人才、女性专业技术人才、女性技能人才、女性农村实用人才、女性社会工作人才等六类人群。
《意见》重点针对6支女性人才队伍建设的不同情况,细化了到2020年以前要达到的目标,包括在2020年以前,确保区县以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分别有1名以上女干部,力争在市党代表候选人中女性比例不低于妇女党员占全市党员总数的比例,市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推荐人中女性比例达到25%以上,力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层中女性比例达到25%以上,在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中女性的比例达到35%以上等目标。(记者 杨铌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