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五项省部级项目入选,比照“千人计划”提供便利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门槛再降
近日,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外专局印发《关于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提供签证及居留便利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将“回国(来华)定居工作专家项目”“北京市海外人才聚集工程”等55项省部级以上开展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纳入第一批全国重点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备案。今后由上述计划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均可比照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办理人才签证、居留和来华定居等手续,享受出入境便利和相关工作生活待遇。
《通知》涉及的55项省部级人才计划备案包括:7家部委开展的17项人才计划、21个省区市的25项人才计划、12个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12项人才计划和1家中央企业的1项人才计划。我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大。
“近年来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一个是确定了人才签证的法律地位;另一个就是《通知》下发以后,降低了我国人才引进计划的门槛和扩大了人才签证的适用范围,明确了人才签证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吴江说。
早在2012年,中组部、人社部、外交部、公安部等部门就曾积极推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及配套法规中专设人才签证类别。人才签证进入国家法律,为海外人才再开绿色通道。
“法律中专设人才签证类别,充分说明了我国的人才政策更加开放,吸引人才的导向更加明确。”吴江说,“这有利于与创新驱动接轨,形成有中国特色比较优势的人才引进政策法规体系。”
《通知》明确说明被纳入备案的55项各地人才计划项目,均可比照国家“千人计划”为引进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和家属办理人才签证、人才居留和来华定居等手续,有效解决了全国各地省部级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政策不一、办理人才签证居留难的现实问题。
“过去我国对出入境管理非常严,条件要求高,引进人才较少,但‘千人计划’是一个便利渠道,以往只限‘千人计划’可以享受的服务和待遇,55项备案项目同样可以享受。”人社部专技司负责人解释,《通知》的印发,将有利于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相互衔接的引才格局。
随着我国人才引进工作持续推进,各级引才计划先后实施,带动了海外人才回国潮。2008年以来,国家“千人计划”引进人才总数4100余人,带动全国各地各部门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超过3万人。截至2013年底,我国留学回国人员总数达144.48万人,其中2013年当年回国35.35万人,是2008年回国人数的5倍多。以施一公、潘建伟为代表的一大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我国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我国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中的一支骨干力量。
关于下一步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规划,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的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中将会更加突出人才引进导向,专设针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便利政策,有关法律有望年内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