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启动第三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简称“百人计划”)申报工作。
据悉,按照《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规定,此次申报工作将紧扣福建省重点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特别注重向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创业人才和创新人才倾斜。
此次高端人才引进中,福建省将对有突出成绩的申报人,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职称、来闽工作或服务时间等限制,破格引进。入选“百人计划”的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及团队,福建省将在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等方面给予20多项优惠政策。
“国家‘千人计划’专家,除《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规定可自然享受省‘百人计划’相关待遇外,专家本人申报,经简易程序评估后,可纳入福建省‘百人计划’。”福建省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表示。
据介绍,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申报此次闽“百人计划”的基本条件是,人才及项目均落地于福建省,到位的创新项目研究经费、合伙创业项目本人持股金额等均应超过福建省“百人计划”补助数额。
另外,此次人才申报条件中还有部分内容被重新修订。
如申报创业人才须2007年1月1日之后在闽创业,已在工商注册登记,其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已与相关地方或部门达成来闽创业意向的,并能在1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的申报人,可先申报再提供工商登记手续证明。
再如,申报创新人才须2010年1月1日之后来闽工作或服务。已签订聘用合同,能引领福建省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并能在2013年4月30日前到岗的,也可申报。
最后,申报人须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来闽创业或引进后每年在闽工作或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