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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出台旅游人才培养激励政策
www.chrdc.cn   2012年11月11日   来源:大众日报

  10月23日,青岛市旅游局出台《加快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公布相关旅游人才培养的激励政策。

  激励政策共包括两项,一是强化对校企合作旅游行业人才培训的考核,完善奖励办法。青岛市旅游局在有关专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校企合作试点行业培训的验收标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试点院校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将旅游企业人才培训工作情况纳入评先争优的考核体系,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将有资格评选为青岛市旅游人才开发示范基地,给予表彰奖励,并推荐上报省旅游局,参评山东省旅游人才开发示范基地。其次是,重视对旅游人才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建立市级旅游人才专项资金,用于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鼓励旅游人才提高自身素质、提高业务能力,积极参与技能大赛等各类业务选拔活动;鼓励旅游人才参与各项社会事务,扩大旅游人才与其他行业人才的交流;对获得市级以上大赛奖励的导游员、景区讲解员、饭店服务员等优秀导游人员,按国家级、省级、市级给予通报表彰、物质奖励以及外出学习考察机会;旅游企业根据相关条件对优秀旅游人才给予晋级或破格晋级机会。(刘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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